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原始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109.htm)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微生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1下属申请代码);
2. 农业信息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01);
3.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下属申请代码);
4. 植物保护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4下属申请代码);
5. 畜牧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7下属申请代码);
6. 清洁能源(申请代码1请选择E04或E06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6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60-8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埃方合作者由ASRT提供相应资助。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埃方合作者应符合ASR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ASRT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章节。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SRT(中埃)”,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埃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员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的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中文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6. 合作协议。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撰写说明见附件2),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或机制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加强对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的审核,详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对依托单位职责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联系本学院基金管理员审核后,电话联系我校科技处审核,联系电话0532-86057903。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基金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国际科研资助部:
谭老师
电话:+86-10-62329469
邮箱:ytan@nsfc.gov.cn
宋老师
电话:+86-10-62326440
邮箱:songshengqiang@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埃方联系人。
Eman Abdalla Abdel-Halim
电话:+20 2 27921263, ext. 238
邮箱:international.relations.asrt@gmail.com
附件:
科技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