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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应急厅[2022]10号)及《关于提交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作为依托单位合作组建的“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置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材料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5日-3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年度报告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时间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山东科技大学 科技处
2024年 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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