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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填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3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实验室:

为总结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工作成效与经验,强化实验室管理,根据省级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现将填报省级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截至2016年底已批准建设的国家(含企业)重点实验室以及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各实验室登录“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系统(http://221.214.94.50:81/labWeb/)”进行2016年度信息录入。

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日。确定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成功。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将以年报为基础,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实验室三年绩效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2、年报信息要全面准确,语言简明扼要,突出能够代表实验室创新实力与水平的标志性创新工作及成果。

3、网上填报年报信息成功后生成打印模板,请各实验室下载并打印《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表》一式两份报科研处平台办。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边  炳

联系电话:86057164

科技厅联系人:基础研究处 王建新   0531-66777031

技术支持:庄建德   15866715100

科研处    

2017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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