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发改委已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755号)”,将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进行严格审查。拟申报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需参加过2015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等次以上。
二、鼓励单位间联合申报,充分体现产学研用等单位的紧密结合,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同时具有较强影响力。
三、请将审核后的方案(含申请表),一式5份,及审查意见(一式2份)于5月19日前报送科研处平台办,电子版发送至平台办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董桂刚
联系电话:86057621、86057164 邮 箱:skdptb@163.com
附件(下载):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2. 拟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
科研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