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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年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6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实验室:

为总结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工作成效与经验,强化实验室管理,根据省级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现将填报省级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截至2015年底已批准建设的国家(含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含未验收的)。

二、填报方式

各实验室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系统(http://221.214.94.50:81/labWeb/)”进行2015年度信息录入。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4月27日。确定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成功。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将以年报为基础,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实验室三年绩效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2、实验室年报信息要全面准确,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能够代表实验室创新实力与水平的相关工作及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3、年报信息填写完毕后,会生成打印模板(由于系统开发,模板后期生成),各实验室于5月6日后登陆系统下载并打印《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表》,一式三份报科研处平台办。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联系。

联系人:董桂刚、段德宏

联系电话:86057621、86057903

 

山东省科技厅联系人:王金伟0531-66777035

技术支持:王凯15990995367

科研处     

201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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