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已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部分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16〕52号、国科发资〔2016〕38号、国科发资〔2016〕37号)。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科技部近期已公布“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国科发资〔2016〕52号)、“高性能计算”等10个重点专项(国科发资〔2016〕38号)、“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国科发资〔2016〕37号)等25个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科技部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申报流程和各专项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详见科技部网站,请各申报单位关注科技部和推荐单位网站通知。
其他申报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于学梅 段德宏 联系电话:86057903
科研处
2016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