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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鼓励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联合开展协同攻关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记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 )。已注册帐号的申请人请使用原帐号登陆;未注册的,请联系本学院(校区)管理员创建申报帐号,注册成功后方可申报。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9111000-20189251500。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9251500审核完成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否则无法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3、经费预算相关提示:

间接经费比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执行。间接费用计算办法:

• 项目资助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 间接费用=管理费+绩效

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

管理费=项目总经费×5%

绩效=间接费用-管理费

简便计算:间接费用=(总费用-设备购置费)×16.6% ]

三、有关事项说明

1、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主体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全过程进行信用记录。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须按期验收,未在规定时限内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其他参与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在技术指标、经济数据等方面故意造假,恶意骗取科技立项资金,一经查实,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2、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不再对各承担单位实行限项申报,但在立项时将对已立项计划项目到期验收率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承担单位2019年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箱:skdkyk@163.com

 

山东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 0531-66777221

 

 

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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