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关于组建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申报符合条件的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成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主要方式
1、科普专家人才库以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一级学科为单位建设,评议确认一批具有学术造诣和科普能力的专家,评议确认一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专家,组成科普团队。
2、专家入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由省科协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后入选专家并进行公示,无异后列入专家库。
3、根据专家科普能力、社会影响等,在每个学科设首席专家、专家,邀请省内外院士、社会知名专家为荣誉专家。
二、入选主要条件
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首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三、入选主要职责
1、参与科普发展问题研究、科普工作咨询等;
2、参与有关重点事件和社会热点科普工作,及时向公众进行答疑解惑;
3、参与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及山东科学大讲堂等日常性科普活动;
4、参与全省科普项目招投标、评估、评审和验收等活动。
四、入选激励保障
1、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2、可优先参与主办单位组织的业务研讨、科研项目、专家咨询等,并可依法依规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3、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主办单位表彰奖励推荐对象。
五、其它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关注并登录“科普山东”微信公众号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申报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同意后的“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申报表”,自行进行首批申报。具体内容详见通知附件。
联系方式:谭瑶,86057619,skdkx306@163.com。
附件:关于组建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的通知
科研处
2018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