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组织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7〕121号)。现就开展本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收支报告编报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反映依托单位2017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
所有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批准资助(含协作)的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均纳入本报告中,本年度需填写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年度收支报告编报要求
(一)年度收支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需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认真审核、汇总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确保年度收支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及时性,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三)表中各项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年度收支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登陆校财务报账系统(GS系统),查询2017年度(2017.1.1-2017.12.31)项目收支台帐,如实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统计表》,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18年3月5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计划科邮箱,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0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联系人:段德宏 周姗姗
附件:
1.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项目清单(下载)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统计表(格式)
科研处
2018年0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