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6〕58号),现将评选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奖励人数
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1.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3-5名;
3.各有关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各推荐2-3名;
5.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
二、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支持人数
本次支持人数不超过5名,并择优推荐其中1名参加“世界最具潜力女科学家”项目评选。
(三)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1.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1-2名;
3.各有关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各推荐2-3名;
5.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并组织人员申报,每单位限报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请于7月8日前将推荐书(见附件)纸质一份报送科研处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876057619。
科研处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