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已下达(详见山科大科字〔2016〕3号)。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须签订《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期成果形式及考核指标要求
(一)根据相关要求,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须首位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一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所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发表期刊论文,至少二篇被工程索引(E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完成科技著作一部。
3、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发明专利一项。
(二)引进人才为第二、三、四层次的,还须完成以下考核指标:
在完成引进时签订的岗位目标基础上,第二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一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第三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二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第四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三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对《合同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于2016年6月3日前将纸质《合同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统一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至skdky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人才引进启动基金合同书”)。
三、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抓好项目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在科研条件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每年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后,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必须达到《合同书》所签订的考核指标方能通过验收。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沈潇、段德宏
联系电话:86057871、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附件(下载):
1、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合同书(格式)
2、2016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6年0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