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省教育厅)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水平与完成质量,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集中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就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本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是2016年底到期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验收申请阶段:课题组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附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向教育厅提交验收申请。
2、验收阶段:验收申请材料经教育厅批复后,即可开展验收工作。
3、验收材料提交阶段:完成验收后将验收材料上报教育厅审核。
三、注意事项
1、验收方式: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
2、验收专家要求:验收专家组应包含技术、财务、管理三个领域的专家,会议验收一般不少于7人,通讯验收一般不少于5人,验收专家组成员不能为本校人员,同一个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
四、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阶段纸质材料包括:
《项目验收申请表》2份;
《项目验收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装订一册,须加盖财务、审计部门公章,(项目验收报告书中专家意见及签名待教育厅批复后填写)。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首页和资助标注页、专利授权页、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
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2、验收材料提交阶段纸质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报告书》和成果附件材料3份(装订成一册,项目验收报告书中须包含专家意见及签名,并加盖财务、审计部门公章)、《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反馈表》。
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五、验收时间要求
验收申请阶段材料提交截止日期:11月4日。
验收材料提交阶段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及负责人,教育厅科研处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织不力,结题验收通过率低的高校,将视情况减少项目申报限额,直至暂停项目申请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附件(下载):
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
4、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反馈表
5、应结题项目清单
6、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