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般项目及各类专项)申报通知已发布。现将最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的初审由各单位自行审核,2月27日不再报到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毕后,自行上传到系统(有些专项项目个人不能上传的发电子版到rwk2009@163.com, 由科研处集中上传;专项有限额的,需报到科研处评审推荐后才能上传),网络上传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最后期限是3月1日,纸质版提交到科研处人文社科科(行政楼304)。
各单位审核时,注意以下要点:
1、申报资格:看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尤其是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能再申报教育部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结题的,不能再申报。连续申报两年没中者,不得申报。
2、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务是高级职称(副高以上职务),在编在岗。
3、申报青年项目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员的年龄不做要求。
4、经费预算:今年预算表中增加有间接经费一栏,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30%,不得空着!“图书资料费”等列支在直接经费下,预算表中“申请经费年度预算”是按总经费预算。请申报人特别注意!另外,经费要满额填报,不要少报,比如规划项目是10万,青年项目是8万,要填满。不建议申报自筹项目。
5、《申请评审书》A表: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应填写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参与的项目不能填写,非省级的项目不能填写。省内各厅局项目如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统计局等厅局主管的项目不属于省级,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中央各部委项目属于省部级。
6、《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7、注意排版美观!统一字号,统一行间距,具体要求见当初的通知。
8、提交纸质版终稿时,一定要注意负责人签名和成员签名齐全。
本通知没有更改的,以初次通知为准。
联系人:孙江文 联系电话:86057796
科研处
2017.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