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NOTICE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度黄岛区科技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财政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西新管发〔2016〕36号)、《青岛市黄岛区科学技术局自主创新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青黄科字﹝2014﹞18号)的规定,黄岛区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黄岛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黄岛区2014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2014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民生科技专项、海洋科技专项、自主创新重大专项)。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验收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报送验收材料(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4日)。请对照《青岛市黄岛区科技专项合同任务书》规定的考核指标准备验收材料,报送项目验收结题报告、成果、专利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验收材料和附件必须与合同任务书考核指标内容一致(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

第二阶段:完善整改(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5日),对形式审核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补充完善。

第三阶段:组织专家验收(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价。验收采取会议验收和现场验收两种方式,其中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和公共服务平台专项采取现场验收方式,其他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后再进行抽查的方式。

第四阶段:出具验收结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逐项出具验收评价结论。验收结论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验收评价结论为“优秀”和“合格”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项目尾款。其中验收评价结论为“优秀”的项目,对其在推荐申报上级科技项目和区级科技项目支持中予以优先推荐和支持,对项目验收评价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项目尾款,承担单位在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三、材料要求

请依照《青岛市黄岛区科技专项合同任务书》开展自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黄岛区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报告》,A4纸打印,请勿装订,统一用夹子固定后一式四份,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11时前报送科研处计划科(行政楼304室),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报送材料包括:1、青岛市黄岛区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报告2、成果、专利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及合同任务书复印件。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段德宏  周姗姗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黄岛区科技局联系人:张 青  刘 琦  85162339  80987600

邮    箱:cxcyxh80987600@sina.com

科研处

                                           2016年12月9


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
上一条: 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一号通知)
下一条: 关于开展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及基础研究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