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青科规字〔2016〕46号文件通知,2017年青岛市源头创新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优先支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鼓励以应用为导向的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的前沿技术研究。
二、申报重点
(一)研究方向
面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等领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择研究项目,独立开展前瞻性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除外)。
(二)数量和额度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00项,支持额度每项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工作,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正式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
(二)项目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承诺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三)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登录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点击“计划项目申报”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或登录青岛市科技大数据平台网站(www.sipc.cc),点击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项目申报入口,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进展等情况。
1、已有申报账号的人员,登录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用户”登陆,并进行网上申报。
2、没有账号的人员须进行系统注册。
(1)请按要求进行注册,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2)注册时特别注意:“用户名”选择“个人身份证号”注册;“主管部门”选择“驻青单位”;“所属单位”选择“山东科技大学”。
(二)申报材料
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相关表单及其他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
1.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和与青岛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必要件);
2.前期研究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相关页、结题验收报告相关页、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等相关页);
3.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的首页、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等);
4.创新评价表(事业单位上传,必要件)或查新报告(企业上传,必要件);
5.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6.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各区(市、管委)、项目主管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明显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不符,或预算金额超出项目资助额度过多,通过自筹无法完成研究的;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按期参加2016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除外);
3.项目申报者有未按期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4.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四)项目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网上提交的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17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系统维护、密码找回等问题可直接拨打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联系人:段德宏周姗姗
联系电话:86057903
青岛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 琦 陶翰超
联系电话(08:30-17:00):88728989转802、815
值班电话(19:00-次日08:30): 13708954517
附件(下载):
1、2017年青岛市源头创新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创新评价表
科研处
2016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