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水平与完成质量,根据《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12月底前到期以及未按期结题项目的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攻关、重点研发计划)。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验收准备:
在线提交科技报告:根据山东省科技厅要求,完成计划任务后需呈交科技报告才能进行项目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提交科技报告。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链接),未按时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科技厅不予验收。
2、验收申请:
提交纸质材料:《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单独装订)一式3份;计划项目立项批文及项目任务书、项目研发工作总结、项目研发技术报告、相关佐证材料1份(加封面、目录,装订成一册)。(要求可参阅《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报送时间:2017年06月20日前;
报送地点:行政楼304办公室;
电子版:发至skdkyk@163.com
3、项目验收: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按照省科技厅规定的时间,开展验收工作。
时间:批复后两周内为项目验收阶段。
纸质材料:《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4份(单独装订);计划项目立项批文及项目任务书、项目研发工作总结、项目研发技术报告、相关佐证材料2份(加封面、目录,装订成一册)。
报送地点:行政楼304办公室;
4、验收材料提交阶段:完成验收后将验收材料上报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1、验收方式: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
2、验收专家组:应包含技术、财务、管理三个领域的专家,会议验收一般不少于7人,通讯验收一般不少于5人,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不能为本单位人员。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附件(下载):
1、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2、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科研处
2017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