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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提交结题报告,联系所在学院(校区)管理员审核提交,经科研处审核后提交省基金委进入网上评审。结题项目包括2017年度正常结题项目及延期项目。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结题时间安排如下:

120175159:0061516:00(我校截止时间68日)

20179259:00103116:00(我校截止时间1024日)

2、省基金委网评通过后,请于20171231前按要求装订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备案归档。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7版结题报告格式,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一份,装订成一册。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山东省科技厅已启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各相关功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迁移到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基金委员会网站将只保留项目信息查询功能,详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迁移公告(链接)。

2、截至20171031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3、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帐号创建、密码重置等,请与本学院(校区)系统管理员联系。

4、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请按本通知要求进行,2017年度将不再发布结题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箱:skdkyk@163.com

附件:

1. 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2.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格式(登陆系统下载)

3. 省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科研处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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