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科技股权投资是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新型投资模式,不以盈利为根本目的,是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具体改革措施。旨在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解决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和社会资本不敢投的问题,降低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风险,鼓励和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推动一批企业上市。
二、支持范围
科技股权投资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的细分领域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调整等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投向企业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以及能够促进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解决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工程项目。
投资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由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领衔,拥有原创性、颠覆性、关键共性技术或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密切相关的技术成果,产品关键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范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明晰,具有技术迭代升级能力。
2.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成果转化条件,具备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有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
3.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对风险资金的使用和其投资建设的项目全过程负责。具有足够的风险覆盖能力,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和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相互制衡的企业治理结构,制订了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可操作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资金用于高新技术领域。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所列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交《山东省科技股权项目申报资料》,胶装成册(3份),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属领域及主管部门,申报资料要包括以下内容:
1. 2020年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
3. 申报主体不能以已获得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资助、未结题验收的项目申报;不能以申报今年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同一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请有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有意申请科技股权投资的老师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于10月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kdcg@sdus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孙开师 80681196
李文静 86057620
附件:2020年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处
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