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服务我校成果参评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同时做好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19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及拟参评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
4.请各学院收集电子版材料,并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5.科技处将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将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清单(见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sdkdcgk@sdust.edu.cn,邮件命名规则“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学院名称”。
2.各学院于11月26日前将各登记项目的系统导出文件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sdkdcgk@sdust.edu.cn,邮件命名规则“成果登记文件-学院名称”。
四、其他注意事项
已在青岛市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别海燕 联系电话:86057619
科技处
2020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