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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煤矿防治水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8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水害防治复杂问题,充分发挥煤矿防治水专家在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拟组建“煤矿防治水专家库”,请推荐煤矿防治水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单位长期从事煤矿防治水工作,熟悉煤矿水害防治、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煤矿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熟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煤矿防治水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煤矿防治水专家工作。

(三)具有地质防治水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执业资格),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长期从事且熟悉煤矿防治水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五)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并遵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管理规定。

三、推荐流程及管理

(一)申报人需填写《煤矿防治水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各单位负责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统一报送。

(二)专家库组建后实行动态化管理,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开展煤矿防治水相关工作需要聘用专家的,可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合理确定推荐范围,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请各单位将附件表格电子版于20212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kdcg@sdus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孙开师 80681196

李文静 86057620

附件:煤矿防治水推荐专家基本情况表

 

科技处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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