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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8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提交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核查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若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定额补助)表格中的结余经费有负数存在,即为超预算列支问题,属于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请有超预算列支的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处主页,下载《山东科技大学纵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http://keyan.sdust.edu.cn/info/1042/1233.htm),进行预算调整(注:设备费不得调增)。

特别强调:依托单位无权调增设备费。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均可调整。

4、签字盖章: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的“财务部门意见”,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签字盖章(特别注意: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备,不齐备的不予接收)。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5.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6、收集成果方式: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7、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8、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9、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31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联系本单位ISIS系统管理员审核结题报告,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2021310日前将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行政楼304办公室)。

10ISIS系统管理员结题报告审核要点

1)附件中上传相关成果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2)决算表中结余一栏不能出现负数,请调整预算,并在决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3)请按照要求在“研究成果”处在线填写人才培养情况(如已毕业研究生、出站博士后及其他人才计划获得者)、学术交流(如举办国际/国内会议,参加国际会议,做特邀报告)等情况。

4)研究报告过于简单。

5)结余经费较多时,请在决算说明书中补充详细的结余经费使用计划。

11、结余经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 号)文件规定,结题后两年仍有结余经费的,基金委将收回。

12、联系方式:

各单位ISIS系统管理员名单

单位

管理员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孔彪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桐

测绘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传法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淞杰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安藠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王鹏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磊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马林政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江守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亓亮

济南校区

黄瑶

交通学院

杜现斌

经济管理学院

赵金凯

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

张伟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许静

泰安校区

程文泉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吕海锋

文法学院

商宏丽

艺术与设计学院

修朴华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附件:

1、结题项目清单

2、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   

2021年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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