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ACADEMIC ACTIVITY
关于鼓励举办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0
关于鼓励举办学术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支持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繁荣学术交流,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将对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给予适当资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申请应由主办或承办会议的单位提出,不接收个人申请。
二、资助额度根据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的规模和影响力确定,资助金额为1-3万元。
三、主办或承办单位须在学术会议前1个月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校区)审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并确定拟资助金额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受资助的学术会议,会前应通过校园网进行宣传,会后向科技处提交总结及会议相关资料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联系部门:科技处信息科联系电话:86057904
科技处
2019年3月10日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0次
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
上一条:
关于组织参加煤矿智能化采掘工程技术装备与标准研制研讨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