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16-2018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2016-2018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的绩效评价暨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绩效评价清单:
项目编号 | 中心名称 | 牵头学院 |
2017JGX123 | 山东省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材料学院 |
2017JGX131 | 山东省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自动化学院 |
2017JGX138 | 山东省采掘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机电学院 |
二、评价程序:
■ 第一阶段:中心自评
1.准备材料: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报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情况表及主要建设成效电子版统计表(附件3)、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大额支出附发票及凭证)、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自评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等一并形成评价材料。各中心提前准备汇报PPT(20分钟)。
2. 具体要求:评价材料装订成册,并生成一个PDF。2021年4月19日之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科研平台建设科(行政楼301),电子版发送sdustptk@sdust.edu.cn。在提交材料时请各单位同时提交纸质诚信承诺书(附件6)。
■ 第二阶段:专家现场验收
科技处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项目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任务目标完成、经费使用合规性、项目创新成果产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拟定时间2021年4月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各中心安排绩效评价工作联络人负责提交绩效评价材料及现场验收联络工作,联络人名单请于2021年4月12日前反馈。中心无专项建设任务书盖章版材料的请联系平台科获取。
联系人:周姗姗,联系电话:86057164。
附件:
1.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绩效评价材料封面
2.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3.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情况表及主要建设成效统计表
4.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自评表(参考)
5.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计划验收评分表(现场考察用)
6.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1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