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NOTICE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1

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期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三、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推荐程序

  (一)审核我校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初审后向推荐单位进行限额推荐。

  (二)公示我校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推荐项目表电子件1份(附件1),推荐项目电子件1。每个项目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23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

(二)时间要求

推荐项目表报送电子版时间925日前,申报书及附件等其它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10日,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kdcgk@sdust.edu.cn。申报工作联系方式:谭瑶,86057619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项目表

        2.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2020922

 


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
上一条: 2020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通用项目形式审查合格公示
下一条: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