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NOTICE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截止日期:2021-07-15 已截止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在煤炭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依据《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煤炭青年科技人员: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业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青年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至45周岁;

  ——曾获煤炭青年科技奖”“孙越崎青年科技奖者不再接受申报;中国科协青年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未结题者不接受申报。

  三、名额分配

  1、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上报后,学校择优推荐至中国煤炭学会。

    2、因条件所限,本奖项不接受医学专业对象申报。

  四、支持措施与其他事项

  1、该奖项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批准开展的奖项(证书编号:0017),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2、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择优推荐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杰出工程师奖等。

  3、我校根据文件要求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4、中国煤炭学会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专业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五、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1、推荐以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单位推荐需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后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2)个人推荐需由2位(本单位与外单位各1位)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署名推荐。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报送截止时间2021715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推荐工作。

  4、正式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纸质材料:

  (1)煤炭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个人申请表,单位或专家推荐表(2位专家均需有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注:请将申报表和证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附件证明材料);

  (2)个人免冠照片(白底)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G格式)和生活或工作照电子版(用于宣传,不小于2MJPG格式)各一张;

  (3“2021年煤炭青年科技奖人员信息表Excel格式,需网站下载);

  (4)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相关推荐信息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chinacs.org.cn资料下载查询下载。

      5、纸质版材料交至科研处知识产权科(行政楼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dkdcgk@sdust.edu.cn。联系人:别海燕 /86057619

           

附件1:中煤学会综合〔2021〕11号——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煤炭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2172

 

 

 

 


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
上一条: 关于申报2021年度军队后勤开放研究项目的通告
下一条: 技术需求之线上发布系列(一)利津县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