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
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规定,山东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现将校内申报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支持方向
统筹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采取按年度分批、直接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条件见附件1。
二、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间主持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行筹集。
(四)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新增在孵企业、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人次)等指标。
三、 材料报送
8月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和推荐项目汇总简表(附件3)统一报送到行政楼304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推荐项目汇总简表电子版、推荐项目汇总详细表(附件4)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同时发至邮箱jhk@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057903
邮 箱:jhk@sdust.edu.cn
附件1.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方向
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申报书
附件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汇总简表
附件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详细表
科技处(科研计划科)
202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