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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截止日期:2022-09-12 已截止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开展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要求

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主体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2021年、2022年入库编号)、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以及驻青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一)基本要求

1.拥有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或部门;

2.具备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能够在特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具备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任务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的能力;

4.具备科技人才及相关资源的集聚能力,曾承担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的优先支持;

5.已获批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建设。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账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请及时联系我校科技处进行账号审核。

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2”—“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产业集群培育专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1.在线填报基本信息表;

2.编写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首页加盖学校公章,扫描成PDF版本上传后,提交系统;

3.牵头建设单位须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说明

(一)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命名要体现细分技术领域或方向,突出产业特色,命名应尽量详尽,格式统一为“青岛市××行业(三级/四级细分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如:青岛海洋信息感知与传输技术创新中心、青岛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技术创新中心,不建议使用产品名称、工程或项目名称、应用系统命名。有关细分领域可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附件4)。

(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优势统筹谋划,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对已建设的同一类别、同一级别的研究中心,平台成员原则上不再重复参与。所有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均需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两个环节。

(三)我校具体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在2022年9月6日之前完成申请注册,同时联系科技处平台科进行账号审核。

2.9月12日15:00之前,申报单位将《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2)(含证明材料)及《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打印一式一份,上交到行政楼301,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公章手续请学院通过科研系统线上申请自行办理,学院审核通过后请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批)手续后再进行网上提交,网上提交完成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3日上午12:00。

联系人:周姗姗

电话:86057164

 

附件:

       附件1: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2: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附件3: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附件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附件5: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单位承诺书

                                                                            科技处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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