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指南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以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请认真学习《指南》,尤其注意新的限项政策(如中级职称的限项规定)。
2、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2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请详阅通知。
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学院(校区)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特别提醒:本年度简历模板已做调整,切勿直接使用2022年度简历模板;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需在线生成个人简历,请务必于提前登录系统生成更新最新简历,否则影响项目申请。)。
4.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对于我校作为依托单位,且有合作单位参与的联合申请项目,本年度开始,需要在3月15日前,完成纸质版合作协议、纸质版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的签字盖章手续。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学院(校区)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基金申报工作
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在申请书撰写质量上进行指导并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2、严格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本年度继续实行二级管理模式,二级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的管理维护、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负责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在线提交、退回及本单位申请人员管理等工作。
3、对于博士后和外单位职工依托我校申报,需要学院和科技处提前沟通,协商同意后,提供协议后方可申请。
4、材料审核
各学院(校区)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逐项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其他事项
学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5日(系统申报功能届时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确保本单位项目的形式审查质量。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需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选题的科学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研究目标的明确性、研究内容的合理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给予评议及指导。
(2)形式审查工作。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做好本单位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
(3)申请书质量。申请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形式审查意见做好申请书的修改工作,确保申请书的质量。
2、申报时间要求:
(1)申请人提交:以各单位要求时间为准。
(2)学院(校区)提交:2023年3月15日上午10时前。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联系人:段德宏,联系电话:86057903。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详见下表。
院系所名称 | 管理员姓名 |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张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段好东 |
测绘与空间信息学院 | 陈传法 |
储能技术学院 | 李国强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朝阳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贺凯迅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刘一剑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晓波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马林政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江守波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亓亮 |
济南校区 | 黄瑶 |
交通学院 | 杜现斌 |
经济管理学院 | 尘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健飞 |
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 | 江东海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许静 |
泰安校区 | 程文泉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田茂霖 |
文法学院 | 曲思禹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李雪瑞 |
科技处 | 段德宏 |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稍后公布)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链接打开)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点击下载PDF文件)
4、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链接打开)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
2023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