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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开放课题立项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
截止日期:2023-03-20 已截止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提升我校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各上级部门科研平台管理考核要求,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科技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8]6号),现开展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开放课题立项情况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一)召开范围

根据各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

(二)会议内容

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评价实验室2022年度工作和研究成果,对下一步重大学术活动和建设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要求

召开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工作是重点实验室管理和建设过程中重要环节,请各重点实验室务必重视,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按时召开并及时总结。

各重点实验室20233月15日前完成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工作,并于20233月20前提交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告(会议报告须有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重点实验室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情况

2022年度发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重点实验室,请将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及《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清单》(附件1)登记备案,纸质版需加盖重点实验室公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1.各实验室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在2022年12月到期的,请各实验室将结题情况加盖实验室公章及时报送科技处备案。

2.在2023年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请在开放课题发布前一周内将开放课题的指南及相关材料报科技处备案。

3.根据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请相关实验室关注科技处网站:http://keyan.sdust.edu.cn/home/page/down_speak.html?id=1902,科研平台年度报告提交提醒通知,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4.因未按时召开会议及报送立项、结题清单等材料导致无法审核各类考核的情况,由各重点实验室承担相应责任。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301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dustptk@sdust.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86057164

 

附件

    1.《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清单》

                                                   科技处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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