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提升实验室整体运行水平,根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报告是实验室过去一年建设运行情况的客观反映,同时也是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如实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我校已批建且通过验收的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填报时间
年度报告填报系统2023年3月8日正式开通,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
三、填报流程
实验室年度报告填报人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首次登录须先注册,菜单栏“年度报告”中选择“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点击“新增”,依次选择“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专项->实验室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按照系统中的填写说明填报年度报告,填写完成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
四、填报注意事项
1.实验室年度报告是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实验室应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完成填报工作并将系统直接生成的年度报告报依托单位审核,并在填报截止时间内,将依托单位意见上传至系统,请务必做好时间安排。连续两年不提报者,视为放弃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2.各实验室校内依托二级单位应认真审核实验室年度报告,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并出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实验室需在填报截止时间内,将依托单位的年度考核意见在系统中一并提交。(请各实验室将承诺书(附件3)提交科技处后办理盖章审核业务)
4.涉密内容须脱密处理,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由实验室自行承担后果。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平台建设科联系。
联系方式:周姗姗,86057164。
附件:1. 实验室名单
2. 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
3. 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