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安排
系统提报及形式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8日,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8月8日。
二、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工作由第三方机构青岛中天智诚科技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智诚”)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分系统提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布验收结论四个阶段。
(一)系统提报
项目承担单位于系统提报截止日期前通过“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网址http://222.173.102.106:28090(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完整齐全。验收材料提交完成后,项目主管单位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进入“项目验收-验收审核”,查看所有待验收审核项目列表,在列表中点击需要审核项目“计划类别”名称,进入“结题验收-验收材料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及时完成系统上报。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与项目主管单位联系,提醒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形式审查
中天智诚对申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即组织验收。形式审查未通过项目,系统会在申报期内提供一次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机会。
(三)专家评审
验收工作采取边审查边验收同步推进的形式开展。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网络会议评审的方式验收,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验收。
(四)公布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三、注意事项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号)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4号),2021年12月17日起,验收项目只开展一次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未完成任务目标但已结题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资金,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收回”、“未一次性通过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收回”。
联系方式:科技处计划科 86057903
科技处
202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