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服务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进一步推进数实融合,进一步提升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普惠服务体系,根据《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青岛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未在青岛市注册但在青运营的数字化赋能企业、机构,后者申报时可联合至少1家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共同申报。智库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申报需为在青岛市注册或位于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符合《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所列条件。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表》和《青岛市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方案》(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盖章后(联合申报需加盖联合承建单位公章)交企业注册地所属区(市)发展改革局、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
(二)初审。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各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是赋能中心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的申报单位提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择优推荐3家以内申报单位,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动能转换推进处。
(三)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市新旧动能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现场考察,择优确定拟评定名单。
(四)公布。对拟入选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意向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发送至行政楼303,电子版(word和PDF版)申报材料发送至:lizhenhai@sdust.edu.cn,过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孙开师、李振海;80681196
西海岸新区发展改革局:86988736
科技处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通知、管理办法及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