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拟2023年下半年召开山东科技大学第十七次科技大会,表彰2016-2022年度优秀科技成果、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确保奖励公报内容的准确性,现需对部分自然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和征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对或征集内容
1.成果时间
2016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成果等级认定
所列科研成果等级以《山东科技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山科大发〔2022〕21 号)为认定依据
3.核对内容
①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合作单位完成的B级以上科研获奖项目;
②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C级、D级、E级、F级科研获奖项目。
4.征集内容
①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C级以上学术论文;
②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的B级以上著作。
二、填写要求
1.科研获奖项目,在科技处清单基础上进行核对或补充;论文和著作类成果按照给出模板填写并上报;
2.涉及第一完成人单位变动的科研成果,若第一完成人为在职人员,由现在所在单位负责统计;若第一完成人已退休或已调离,由成果取得当年度的成果归属单位负责统计。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3年9月6日前,各学院发送电子版(见附件2)至sdkdcgk@sdust.edu.cn ,邮件命名为“**学院-优秀科研成果”
四、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科 别海燕 86057619/151664274309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山科大发〔2022〕21 号)
附件2.**学院-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