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在煤炭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依据《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青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注重推选在西部边远地区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 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5年(含)以上的;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女性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1.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各单位上报后,学校择优推荐至中国煤炭学会。符合条件的老师也可自行联系专家提名(详见附件1);
2.曾获煤炭青年科技奖、孙越崎青年科技奖者不再接受申报;中国科协“青年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未结题者不接受申报。
四、支持措施与其他事项
1.该奖项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批准开展的奖项(证书编号:0017),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2.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择优推荐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杰出工程师奖等;
3.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4.学会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专业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五、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1.推荐以单位推荐和专家联合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或推荐个人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无盖章不具有评审资格;
4.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推荐工作;
5.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纸质材料:
煤炭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个人申请表,单位或专家推荐表(2位专家均需有推荐表);
电子版材料:
(1)推荐表Word文件、PDF文件(签字、盖章);
(2)人员信息表EXCEL;
(3)证明材料PDF文件(需整合为一个文件);
(4)个人免冠照片和工作、宣传照电子版(用于宣传,不小于1M,JPG格式);
(5)申报人简要事迹及取得的成就材料,800字左右。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相关推荐信息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chinacs.org.cn)“资料下载”查询下载。
6.纸质版材料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sdkdcgk@sdust.edu.cn。
7.联系人:别海燕 86057619 15166427309
附件:中煤学会综合〔2023〕12号——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