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年度进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链接。
2、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20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7092.htm),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请详阅通知。
3、2020年申请变化
1)限项规定: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指南要求为准。
2)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面上项目全面试点分类评审,科学问题属性加强。
5)其他: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指南要求为准。
4、申请人有关事项
1)注意事项:申请人应根据学院(校区)申报进度安排,及时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指南: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账号: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于本单位ISIS系统管理员联系。机关人员通过学院申报。
4)经费预算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系统内提供下载)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
5)无纸化申请
对于无纸化申请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联系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形式审查,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纸质材料(如需要)
对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无纸化申请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需报送的纸质材料以指南要求为准。
7)其他事项
纸质材料提交前,申请人应对照《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补发)逐项认真检查,杜绝因形式问题造成的基金委初审不通过现象。
5、学院(校区)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基金申报工作
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在申请书撰写质量上进行指导并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2)严格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本年度继续实行二级管理模式,二级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的管理维护、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负责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在线提交、退回及本单位申请人员管理等工作。
3)材料审核及报送
各学院(校区)逐项在线审核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同时报送申请项目清单(系统导出),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其他事项。
学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6日8:00(系统申报功能届时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6、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请书2份,须双面打印(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
(2)申报汇总表1份,(通过系统导出)。
2)申报时间要求:
(1)申请人提交:以各单位要求时间为准。
(2)学院(校区)提交:2020年3月16日上午8时前。
二、项目进展报告
1、进展报告提交方式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2、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进展报告,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在线提交。清单见附件。
3、基金委审查不通过的原因
1)进展报告中的成果部分要按照2019年产出的成果进行提交,其他年度的、未正式发表的均应删除;
2)报告正文中的文章列表与最后的成果列表重复,删除正文部分,在最后的成果列表中体现即可;
3)文章缺年份、卷期、页码等,不完整;
三、项目结题
1、提交方式:《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线审核、项目负责人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经财务处签字盖章后,向科研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核查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若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定额补助)表格中的“结余经费”有负数存在,即为超预算列支问题,属于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请有超预算列支的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处主页,下载《山东科技大学纵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http://keyan.sdust.edu.cn/contents/27/1714.html),进行预算调整(注:设备费不得调增),保证结余经费不出现负数。
特别强调:设备费依托单位无权调增。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均可调整。
4、签字盖章: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的“财务部门意见”,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签字盖章(特别注意: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备,不齐备的不予接收)。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5、收集成果方式: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7、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请提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并于2020年2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结题报告。
8、结余经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文件规定,结题后两年仍有结余经费的,基金委将收回。
四、应退结余资金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的要求,2016年度结题项目将结余经费退回至基金委。
相关要求详见科研处网站《关于收回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1.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
| 单位 | 管理员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广心 |
| 测绘科学与工程学院 | 陈传法 |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孟元库 |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贺凯迅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陈达 |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强 |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马准 |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苏春建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倪维健 |
| 济南校区 | 黄瑶 |
| 交通学院 | 杜现斌 |
| 经济管理学院 | 綦梦 |
| 矿业与安全工程学院 | 刘学生 |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朱见广 |
| 泰安校区 | 程文泉 |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张雨坤 |
| 文法学院 | 商宏丽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修朴华 |
2.科研处联系人:段德宏 周姗姗
联系电话:86057903 电子邮箱:skdkyk@163.com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稍后公布)
2、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系统导出)
3、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研处
2020年0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