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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3
截止日期:2023-12-15 已截止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服务202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我拟参评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成果,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22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拟参评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其他类项目均需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注:登记系统中无论是否显示为必填项,均做到应填尽填,参考附件3

 【特别注意】1.不得漏项填写2.拟登记成果必须是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3科技成果名称、完成单位名称、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必须支撑申报的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内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

4各单位收集电子版材料,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科技处。

  5科技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1130日前,各单位将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清单(见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sdkdcgk@sdust.edu.cn,邮件名称“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单位名称”。

  2、12月4日至12月12日,学校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3、12月1216:00前,各单位将各登记成果的系统导出文件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sdkdcgk@sdust.edu.cn,邮件名称“成果登记文件—学院名称”。注意:1个登记成果建立1个文件夹,含系统导出文件和电子版证明材料,“第一完成人姓名+登记成果名称”命名。

4、12月15日前,学校完成公示、审核等工作,上报青岛市科技局。成果登记成功后,在蓝海技术交易网(http://www.qdtem.com)查看登记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已在青岛市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2、科技成果登记后才能获得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时间紧、任务重,请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别海燕     联系电话:86057619

 

 附件:

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清单

   2.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项目名称)

3.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填写要求及填写参考模板

 

 

 

                                        科技处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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