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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项目诚信投标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截止日期:2024-12-3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项目投标工作纪律,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促进学校横向项目投标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开展项目诚信投标学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诚信投标教育

各学院应积极开展项目诚信投标教育活动,通过学院大会、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各科研人员自身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崇尚诚信、远离学术不端的良好氛围。

二、坚守诚信投标底线

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的基石,是每位科研人员的生命线。所有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坚持诚信科研,拒绝任何形式不诚信投标行为,如项目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等投标失信行为。

三、强化诚信投标意识

科研人员应树立强烈的项目投标诚信意识,将诚信内化为自觉行动。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确保各项项目投标活动安全可靠。

四、应坚决杜绝的投标行为

(一)不得出现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与本标段其他任一投标人一致;

(二)不得出现投标保证金与其他任一投标人存在混缴;

(三)不得出现IP地址与本标段其他任一投标人存在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下载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上传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四)联合投标中,不得套用外单位相同标书模板;

(五)其他串标、围标的情况。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人员的重要责任。项目投标账号使用关系全校利益,请务必高度重视。让我们共同维护项目诚信投标的净土,为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诚信投标学习案例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校学术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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