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启动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原创、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原则,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布局,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一)青年项目
拟立项数量不超过150项,每项不超过10万元。
(二)原创探索项目
拟立项数量不超过120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具备研发能力的单位,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执行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
1.事业单位申请人在编是指纳入申报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岗是指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文件,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岗证明。
2.不按编制管理的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聘用的全职在岗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等,和在青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证明、在青纳税证明等。
3.企业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申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和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以上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东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四)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是否重复申请、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出生时间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五)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申请人和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七)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1个,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含自筹)额度和来源等。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
(八)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情况,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
1.申请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右上角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360、谷歌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无账号的个人或单位,请先注册,并联系申报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收通知。
2.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选择“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项目类别,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较高的为准。
(二)申报及推荐材料
1.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请人、申报单位分别上传)
2.《“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仅企业上传)
3.《“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仅推荐企业项目上传)
4.联合申报协议(仅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上传)
5.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申报单位人事部门上传)
6.科技研发综合统计报表(科技研发统计调查纳统申报单位上传)
7.承诺书(非纳统单位/2024年新纳统单位上传)
8.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任/聘期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的有关证明(仅申请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上传)。
9.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主管单位上传)
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
(三)申报时间
1.申报期: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7:00,申请人、申报单位均须完成申报并将材料提交至主管单位。
2.原创探索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阶段不限额,在2025年1月10日17:00(逾期提交视为无效申请)前完成提交,学校将根据全校的申报数量和各单位的申报数量,确定是否需要学院限额;如需学院推荐,将另行通知。
缺少附件材料、未按要求正确提供的附件材料、未按时提交或系统提交超过限项数量的,均视为无效申报、推荐,不予受理。
(四)业务咨询及监督
申报存在的问题,可以汇总反馈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技处工作人员统一回答解释,电话:86057903。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电话:8591105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电话:88728768、88728786
2.系统技术咨询 电话:85912992
3.业务监督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电话:85911316
科技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