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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0
截止日期:2025-04-06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国家战略人才梯队培育,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3)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

4)2015年以来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国家奖第一完成人);

5)2020年以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省奖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或行业领域内进行提名,并充分了解提名项目(人选)的真实情况。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主责专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院士、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2)国家奖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3.回避要求。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一年度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的评审活动。专用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崂山实验室;经省科技厅认定具有提名资格的中央驻鲁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见附件1)。我校需通过山东省教育厅提名,限额25项。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严格在提名数额(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查看)范围内择优限额提名,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四、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五、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时,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电子邮件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见附件2),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提名单位提名前,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查看提名限额,账号和密码统一由省奖励办进行分配。

(二)提名奖种和等级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充分了解提名人选或项目的真实情况,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3)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涉及国防安全等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六、提名公示

项目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主体

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由专家提名的,应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市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协助进行提名公示。提名公示材料应存档备查。

(二)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内容应当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提名单位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七、科研诚信和提名责任要求

(一)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八、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于2025年3月17日16:00前将专家提名申请表(word版和专家签字后的PDF版)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省奖励办邮箱;

(二)请于2025年4月310:00前将提名材料统一汇总报送至科技处;提名材料包括: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书脊须标明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

专用项目单独提交纸质版提名函和提名书原件1份,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提名单位应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工作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

九、工作推进时间表

 

 

工作流程

时间节点

工作要点

申报摸底

3月12日前10: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项目(人选)向学院报送申报信息(附件4

·学院全面摸排拟申报情况,详细统计单位提名项目和专家提名项目,并汇总申报信息报送至sdkdcgk@sdust.edu.cn

提名书提交

31210:00

·申报项目(人选)向学院报送提名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学院组织专家把关提升,并排序报送提名材料至科技处(标注在附件4上

·学院对提名材料开展形式审查

学校提名项目确定

314日前

·科技处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单位提名项目(人选)

学校申请提名号

3月17日前

·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拟推荐项目,申请提名号

申报指导

3月18日-21日

·学校组织专家指导,提升申报书质量(另行通知)

专家提名项目确定

317日前

·报项目(人选)自行联系确定提名专家

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详见附件3),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

·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申报项目到科技处备案,按要求同步参加项目公示、形审等后续工作

提名公示

316日前

·学院汇总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材料(见申报工作QQ群)及论证专家名单(附件5),发送至邮箱sdkdcgk@sdust.edu.cn

·科技处审查公示材料并组织校内公示

·提名项目协调校外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同步公示

·我校参与申报项目参考该流程办理公示

发放提名号

3月18日前

·下发教育厅分配的提名号

提名材料线上填报

3月18日-41

·系统3月18日10点开,项目完成人在 线填写和提交提名材料(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网址http://60.208.139.58:8000/

公示结果及知情同意书报送

3月23日前

·各项目提交合作完成单位公示结果及知情同意书,电子版发送至sdkdcgk@sdust.edu.cn ,科技处审查公示情况及知情同意情况,纸质版材料各项目自留备查

·科技处报送项目公示结果等情况至省教育厅

签字盖章

4月1日前

·学校收取盖章活页,统一办理盖章

·各项目完成其他单位盖章,(申报系统有单独提交功能,生成完成人、完成单位正式版盖章页,后期装订需手工加注页码)(请考虑清明假期影响,提前办理)

形式审查

331-4月2日

·各项目提交正式申报书1份(含主件+附件科技处,学校组织形式审查

提名项目线上提交

4月6日10:00前

在线提交提名项目,完成线上提交

纸质材料报送

4月3日10:00前

·申报项目(人选)报送提名书纸质版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书脊须标明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电子版发送至sdkdcgk@sdust.edu.cn

·学校审核纸质材料,整理提名材料报至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提名

4月8日

省教育厅提名至省科技厅

 

十、联系方式

拟申报老师请进QQ工作群(908477816),后期工作群内通知;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别海燕 86057619

附件:

1.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

2.专家提名申请表

3.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4.XX学院)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推荐情况(汇总

)

5.XX学院)论证专家名单

6.“2025省奖申报工作群-山东科技大学”二维码QQ群

 

 

 

科技处    

2025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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