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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截止日期:2025-05-09

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全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以上范围内,本年度将单独支持一批青年创业科技工作者。

二、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由省科协直接遴选不超过 100 名人选,作为共同组织实施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遴选程序和人数另行通知。每批次托举工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 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三、推荐渠道及数量

我校科协可推荐3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各学院(校区)限额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 放宽2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本年度实施周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创业)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创业托举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山东省创办企业,持有企业的股份达到 20% 以上(包含技术入股在内),为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等)。

2.创办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注册资本及实缴资金 30万以上,正在进行技术成果转化,或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创办企业所属领域一般应为山东省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或人工智能、“元 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

四、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候选人负全部责任。

2.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校区)2025年5月9日前报送《推荐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及支撑材料至科技处303办公室,逾期不予推荐,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hk@sdust.edu.cn。

六、联系方式

校科协联系电话:0532-86057903

 

 

附件:1. 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 候选人推荐表(含创业类)

 

 

 

山东科技大学科协

2025年 4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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