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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截止日期:2025-07-10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原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家科技奖励办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 0191) 分设:创新人物奖、创新成果奖。

1 、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

2 、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要科技成果。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奖项申报

1 、申报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均可申报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其中,创新人物奖候选人、创新成果奖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申报数量

高等院校可申报创新人物奖4项、创新成果奖6项;

三、奖项推荐

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采取推荐制,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应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学研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地方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人物奖和创新成果奖,每个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5 项;
  2 、两院院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特聘专家、国家高水平人才、二级教授等专家,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人物奖和创新成果奖,每个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3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央企业等可自荐申报;
  4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自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1.7月1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奖项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表(附件4、5)初稿电子版发送至知识产权科邮箱sdkdcgk@sdust.edu.cn纸质版申报表至行政楼303房间。

2.学校将择优推荐,后续将根据推荐情况提供申报平台子账号


附件: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相关材料

科技处

2025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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