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科研成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学术严肃性,保障考核、职称评审、绩效分配、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科研成果数据审核入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院审核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审核职责与核心目标
学院审核员须对拟入库的科研成果数据履行全面审核职责,核心目标是确保所有入库数据真实、有效、准确、规范。审核范围涵盖以下主要成果类型:
1.学术论文:重点审核发表状态、发表载体、论文标题、全部作者姓名及单位位次(特别是学校位次)、作者位次(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关键信息)、期刊/会议名称、年卷期页、DOI/ISBN号、发表时间、收录情况、学科分区或级别认定等。
2.科研奖励:重点审核奖励名称、奖励类别与级别、授奖单位、获奖成果名称、获奖者及位次(排序)、获奖时间、证书编号等。
3.学术著作:重点审核著作名称、著作类别(专著/编著/译著等)、出版社、ISBN号、出版时间、作者/编者及位次、总字数、本人撰写字数/章节等。
4.其他成果:包括专利、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咨询报告等,须根据其特性审核关键认定信息。
二、审核程序与标准
1.凭证审核:所有成果必须以官方、有效、正式的证明材料为依据进行审核(如论文检索页/官网页、项目立项/结项通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著作封面版权页等)。不得仅凭个人陈述或非正式材料确认。
2.逐项核验:对每一项成果的上述关键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勾选确认,确保信息完整、无误,且与证明材料完全一致。
3.交叉比对:对存疑信息,应通过官方数据库、相关机构平台等多渠道进行交叉比对核验。
三、数据入库与修改规定
1.严肃性声明:科研成果数据一经学院审核员确认并提交、学校审核员复核入库,即视为最终数据,将直接作为二级单位、个人及团队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分配、科研奖励、评优评先、资源分配等工作的核心依据。
2.不可更改原则:入库数据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修改、补充或撤销。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数据更正申请。
3.责任自负:因申报人提交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学院审核员审核不严、把关不力,导致入库数据错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各类评审评价结果、造成资源分配不公、引发学术纠纷或信誉损失等),均由数据提交者本人及相关学院审核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对审核员的工作纪律要求
1.秉持公正、客观、严谨、负责的原则,恪守学术规范。
2.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未公开的科研成果信息。
3.对审核中发现的疑问、争议或疑似学术不端情况,须及时记录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4.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科技处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