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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9
截止日期:2026-08-22

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青创团队期满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 年立项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务合同书》( 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团队,2023 年之前立项并符合延期结项要求的团队。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请各高校组织团队带头人,登录 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 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并于 8 22前完成材料上传。

二)学校在线审核。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验收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验收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认真填写学校审核意见。

三)专家综合评审。我厅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收报告书》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四)入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组织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项目团队进行入校实地考察。现场考察通过查阅团队资料、建设成效展示、项目经费审计等方式开展。

(五)综合评估认定。结合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对是否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预期成果给出评价认定。

四、有关事项

高校优秀青年创新 团队申报管理系统 网址为:https://kygl.sdei.edu.cn/qncxtd。系统将于 2026 8 1 日开放,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等工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人:王睿晨、赵东兴、赵同祥,0531-89701233 89701715 89701209 QQ 群:641128915。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团队进行期满验收。对未完成预期成果的团队,限期 1 年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项并通报。对不认真组织团队验收管理或存在撤项团队的高校,我厅将视情酌减其推荐限额,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直至暂停受理学校推荐。

二)2023 年之前立项延期结项的团队除不可抗因素外需全部结项,否则将作撤项处理。2023 年立项的团队,如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中预期任务,确需延期,需由团队带头人一并按要求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我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教育厅联系人: 石金雨、王欣玉,联系电话: 0531-51793859、 51793858, 电子邮箱:kyc@shandong.cn

学校联系人:科技处 崔静怡 86057903

            人文社科处 林振德 86057871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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