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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
发布日期:2026-07-16

各有关单位,各位科研人员: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已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牵头或参与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校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1.国家系统填报时间:202681日开始

2.我校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683016:00(较上级系统填报截止时间提前2天)请所有申报项目在此时间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工作。

3.主管部门(青岛市科技局或山东省科技厅)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9716:00

二、申报平台与校内流程

1.本次申报统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完成项目创建。

3.项目材料在线提交完成后,请及时联系科技处办理校级审核及推荐相关事宜。

三、核心申报要求摘要

1.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牵头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2.申报要求:须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全面覆盖对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严格符合指南要求。

3.推荐渠道:我校可通过青岛市科技局或山东省科技厅渠道申报。

四、咨询联系方式

校内申报咨询: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2-58090682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原文)

原文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13/5843.html

 

科技处    

2026715

 

附件:原始通知全文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网安重大专项)的实施,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网安重大专项相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网安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公开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类)》(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3)的相关要求,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书须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要求。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中关村国家实验室。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诚信状况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指南要求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所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818:0020269116:00

2.  组织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97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010-83016170

网安重大专项总师办公室:010-83016160

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附件:

1.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类)

2.  项目申报须知

3.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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