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煤炭企业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做好煤炭行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与鉴定工作,根据中国煤炭协会《关于推荐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函》(中煤协会综合函﹝2019﹞132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现将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活跃在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一线,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秉持专业精神,发挥专业和经验优势,承诺以独立身份、负责任地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和成果评审把关职责;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能够独立承担相关工作安排。
(五)研究领域:组织与流程管理、战略与计划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管理、生产现场管理、质量管理、物流采购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与企业管理相关的交叉学科。
二、推荐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征得拟推荐专家同意的基础上,全面核实专家信息(信息不完整将无法入库)。
(二)专家推荐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的优秀专家将参与煤炭企业管理相关课题研究、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与鉴定等工作。
(三)为保证专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请各单位对填报信息严格保密。
三、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将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交至科研处知识产权科(行政楼306办公室),上述表格电子版和专家2寸蓝底电子证件照(以姓名命名,不小于100KB/张)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sdkdcgk@163.com。联系方式:谭瑶/86057619。
本通知可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查询下载。
附件:
1.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