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56号)和《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实施细则》(青科字〔2016〕10号),青岛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19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测试费用补贴和研发项目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事项及标准
1.管理单位测试费用补贴
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将其管理的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为本市注册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提供的测试服务,可申报补贴。按照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实际发生相关检验测试费用的10%予以补贴,同一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2.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
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开展的分析测试方法研究、分析测试标准制定、仪器新功能开发和仪器升级改造等项目可申报奖励,申报的项目完成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项目评审得分80分以上的予以奖励,每个项目5万元,具体奖励项目数量根据实际预算从高到低排序按比例选取。
二、申报要求
1.管理单位申报的测试服务项目,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完成,以测试服务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范围包括:⑴分析测试方法研究,指在检验检测、分析测试领域中建立的新的检测技术、检测方法,且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实际应用价值;⑵分析测试标准制定,指在检验检测、分析测试领域中新研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⑶仪器新功能开发,指与科学仪器设备相配套的关键部件的研究开发以及与大型科学仪器相关的新原理、新设计、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拓展现有科学仪器设备的功能及应用范围,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⑷仪器升级改造,对科学仪器设备使用中处于落后或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的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及其软件等进行研究开发或技术升级,以提升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规范,有较完备的实施记录,账目清晰,资料齐备;项目成果已公开或被采用;对于仪器新功能开发、仪器升级改造两类项目,每个项目的经费投入不低于5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1.测试费用补贴
管理单位登录网站(http://yiqi.qdsipc.com),点击“补贴申请”,选择测试服务使用的大型科学仪器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测试服务合同、发票和测试报告等附件材料(附件1),进行补贴申请。
2.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
采取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管理单位登录网站(http://yiqi.qdsipc.com),点击“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申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登录。登录账号及密码请与科研处联系。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选择对应的表单,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需提交的材料(附件3)。
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选择填写《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专项项目奖励申报书(分析测试方法、分析测试标准类)》或《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专项项目奖励申报书(仪器新功能开发、仪器升级改造类)》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签署承诺书(附件4)。材料模板到网站(http://yiqi.qdsipc.com)下载。
四、受理时间
1.测试费用补贴,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系统自动关闭。
2.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系统自动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边 炳,联系电话:86057164
科研处
201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