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科字〔2016〕4号)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科规〔2017〕8号)有关要求,现开展第五批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落实《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与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的人选,特别是能够在集成电路、微机电系统、光通信、云计算和大数据、仪器仪表、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海工装备及海洋生物等领域攻克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人选。支持人数根据领域分组及评审情况按比例确定,原则上总数不超过50名。
二、申报条件
领军人才须为我市新引进的高层次创业或创新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后出生),为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青岛市外新引进的人才(签订合同时间为之后)。
2.研究领域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方向。申报人入选后,原则上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研发工作经历,或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拥有多项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
4.所在团队组织结构合理,主要成员稳定,团队规模不少于5人。
5.依托单位具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并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6.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或新入选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不参加评审,直接入选领军人才。
三、支持政策
1.领军人才入选后,将分别给予100万元创业创新研发补助和30万元安家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领军人才还可申请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等方面支持。
2.领军人才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公用房、国家和省人才计划配套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每位领军人才只可享受一次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支持。
2.申报人选必须拥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人选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应用基础研究青年专项项目和正常参加2018年结题验收的项目除外。
4.申报人选及依托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该人选及单位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5.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应对照申报条件要求,逐项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附件。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申报渠道及流程
1.申报人员登陆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服务大厅-科技计划管理平台)或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网站(科技服务业务支持系统-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系统注册
(1)已注册用户请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
(2)未注册用户须注册新账户。特别注意:注册用户“主管部门”选择“驻青单位”;“所属单位”选择“山东科技大学”。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3.进入申报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2018年度”-“创新源头计划”-“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并上传附件材料。
4.申报材料提交后,学院须上交推荐函(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kdkyk@163.com。
(二)申报时间要求
1.网上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10:00之前。
2.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下午16:00之前,行政楼304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段德宏 周姗姗;
电话:86057903; 邮箱:skdkyk@163.com
网上申报及材料受理:
地 址: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青岛市山东路171号乙青岛科技创新大厦16层)
联 系 人:迟均艺 王莹莹
联系电话(08:30-17:00):88728989转830、811
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85911342
联系人:市科技局创新协调与政策法规处 薛小康 路航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