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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30

各有关单位、相关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进展及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根据省基金委要求,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6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填报时间:201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9日16:00。

二、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报告,经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本年度省基金待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结题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8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依托单位审核。

2、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按要求装订上报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结题报告格式,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须通过系统导出)、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 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打开)。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登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负责人身份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已登陆过信息管理系统的,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2、根据课题研究工作实际,若结题报告中课题组前四位(不含课题承担人)成员需要调整时,须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原课题组成员及拟调整的新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签字。未达到结题条件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申请表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省基金委审核。

3、未按期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省基金委联系电话:0531-66777035,66777026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王老师


附件:

1. 2016年应结题项目清单(下载

2.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格式(2014版)

3.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


科研处  

2016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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