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3]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决定对31项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项目清单见附件。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须签订《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期成果形式及考核指标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结题时,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须完成以下任务:
1.以第一申请人,且我校作为第一单位申报并获资助(有资金支持)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
2.以通讯作者,且我校作为第一单位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顶级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顶级国际学术期刊由所在学院(校区)学术委员会初步认定,学校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除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及考核指标和经费预算表外,其他各项内容应以《申请书》所填写内容为准(纸张不足可加页),项目的主要考核指标应不低于申报通知中要求的指标。请各相关单位对《合同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于2019年6月24日前将纸质《合同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统一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04室),电子版发至skdkyk@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2019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合同书”)。
三、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抓好项目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在科研条件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每年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后,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必须达到《合同书》所签订的考核指标方能通过验收。
未尽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 86057903
附件:
1、
附件1-2019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合同书.doc
2、
附件2-2019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清单.xls
人事处 科研处
201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