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NOTICE
关于推荐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和“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2
各有关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人才工作大局,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根据《关于开展“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青科协字〔2019〕44号)和《关于开展“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鲁科协发〔2019〕12 号)要求,结合实际,我校现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开展“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和“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名额分别限推1名,我校通过各单位上报材料遴选择优后,最后向青岛市和山东省分别推荐1名“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和“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有关活动的具体安排和遴选标准及要求等见附件。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纸质版均需单位领导签字或盖章。推荐“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和“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材料分开上报,材料均需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1 份;《2019 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 份;《2019 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 份;推荐人选小 2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 3—5 张。照片请提供 jpg 格式,不小于 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请报送单位于5月23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知识产权科,电子版发至sdkdcgk@163.com,联系方式 :谭瑶86057619。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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